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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地检署经由過程“大高雄地域情况暨河山庇护接洽平台”,由“海巡署”海洋巡防总局第五海巡队提报,得悉有非台籍渔船越界东沙海疆的事務频传,為庇护“东沙环礁國度公园”贵重海洋生态资本,指派“河山环保兼企業犯法专组”主任查察官李宛凌等侦辦。
据报导,台灣检警查获正在“东沙島24海里”海疆内从事渔捞功课的大陆港澳籍渔船“台沙2288板橋汽車借款, ”号,在船上活舱内查获秋姑鱼、龙占鱼、臭肚鱼、鹦哥鱼、角蝶鱼、刺尾鲷鱼、笛鲷鱼、条纹石鲈鱼、雀鲷鱼等,总隱形矯正,重初估约350千克。
台查察官批示将鱼类举行采样後,發回东沙辦理站野放,嘉義外送茶,并拘留收禁“台沙2288”号運彩單場,渔船,拘系方姓船主及渔工共20人,连人带船自东沙海疆解送至高雄港。
台检方闻讯後,認為方姓船主等20人涉犯台灣地域“入出國及移民法”第74条未经允许入境、违背“國度公园法”第13条第2款、第25条在“國度公园”區域内捕获鱼类等,嫌疑重大,但都坦承在“东沙島24海里”海疆内从事渔捞功课多時,责付海洋巡防总局第五海巡队後续侦察。
台灣查察官批示“海巡署”海洋巡防总局、洋巡第五海巡队、海岸巡防总局东沙批示部、岸巡第五总队等,會同“海洋國度公园辦理处”东沙辦理站带動77人及1舰4艇履行“东沙海疆扩展威力扫荡”专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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